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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首例高空拋物案宣判 被告人被判拘役三個月

2022年12月15日08:12 | 來源:江蘇廣電總台·融媒體新聞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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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天外飛刀”驚險萬分 高空拋物者被判拘役三個月

一把刀和一隻碗從四樓“從天而降”,這是發生在南通啟東的真實案件。近日,南通啟東人民法院對這起高空拋物罪案作出了宣判。

2021年4月7日,被告人李某某為發泄情緒,在居住的單位家屬樓四樓,先后將一隻碗和一把長約三十厘米的單刃刀從廚房北窗扔到單位食堂門口的場地上。扔完后,李某某情緒仍未平復,拾起刀后返回家中,又將其扔到家屬樓北側二層樓房的樓頂。單位管理人員了解情況后報警。

南通啟東市人民法院刑庭員額法官陸春燕說,李某某的行為已構成高空拋物罪,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綜合考慮被告人李某某系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具有自首、自願認罪認罰等情形,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李某某拘役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這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以來,南通判決的首例高空拋物案。

法官也提醒,如果行為人高空拋物造成人員傷亡、公私財產重大損失等,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故意毀壞財物罪等。公眾要養成文明生活習慣,不要拋物,共同維護“頭頂上的安全”。

(江蘇廣電總台·融媒體新聞中心記者/徐晗 南通台/馬旭楠 陳晨 編輯/胡超)

(責編:李靜曄、唐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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