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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18项“首违不罚”体现税费执法温度

2021年07月30日17:41 | 来源:人民网-江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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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来,苏州工业园区税务部门将“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作为贯彻落实《意见》的有效载体,结合园区工作实际细化推出76条便民服务措施,推动《意见》各项部署要求在园区落地生根。

《意见》指出,要不断完善税务执法制度和机制,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坚持包容审慎原则。对轻微违法行为适用“首违不罚”,是税务部门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的重要举措。自今年4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全国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涉税事项清单正式施行,第一批包括10项内容。据苏州工业园区税务部门介绍,早在2014年,园区就已按照原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的要求,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的纳税人实施“首违不罚”。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园区税务部门已对约1200余户次企业实施“首违不罚”。

江苏某文创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雕刻艺术创作服务,该公司在今年2月份未按期申报增值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2021年4月14日,该公司到园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提交办理补申报手续。“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属于‘首违不罚’清单所列事项。”园区税务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当事人在一年内首次发生清单所列事项且情节轻微,能够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经调查,园区税务部门认为该纳税人适用“首违不罚”,做出了“不予处罚”的处理。

2020年8月1日,为支持和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长三角三省两市率先实施区域统一的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制度。据了解,截至目前,包括税务总局公布的事项在内,园区税务部门共对18个涉税事项实行一个年度内“首违不罚”,包含没有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没有按规定开具发票等。

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新业态提供更加宽松的制度环境,除“首违不罚”以外,园区税务部门率先探索试点包容审慎监管机制也充分体现了税务部门执法的柔性,通过推出以促进“五新”发展为目标的税收包容审慎监管创新举措,建立有利于发展的政策确定性机制,建立有利于发展的合作遵从机制、建立客户协调员制度等7大类包容审慎监管机制,使税收监管既有弹性又有规范性。

在一次跨国税源风险监管中,园区税务部门主动提示提醒,促进企业税收遵从,并帮助企业最优化合规性调整业务布局,辅导企业以加大研发投入等方式争取税收优惠。“园区税务部门这种税收包容审慎监管态度和机制,让集团坚定了在中国、在园区发展的信心。集团总部做出升级苏州公司为中国总部的战略决策。”乌斯特技术(中国)有限公司总经理徐斌说。(周玉)

(责编:张妍、吴纪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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