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乡村振兴实绩考核 南京位列第一等次
本报讯(融媒体记者 王丽华) 1月26日,省委农村工作会议上通报了2021年度全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结果,我市荣获设区市综合排名第一等次,浦口区、高淳区、六合区、江宁区、溧水区5个被考核对象首次全部位列县(市、涉农区)级综合排名第一等次。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南京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乡村振兴推进力度加大,去年市区两级乡村振兴投入增长8.4%。先后承办了全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打击非法捕捞专项工作会议、全国生物种业创新发展论坛和长三角种业发展大会等重大活动;南京雨花茶制茶技艺入选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高淳区入选国家螃蟹全产业链典型县,南京农业农村工作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重点任务目标全面完成。全市粮食播种面积超204万亩,粮食产量19.7亿斤,地产生猪存栏超20万头,全面完成省定年度任务。高标准农田、设施农业占比分别达81%、22.9%,在全省率先启动地方种质资源调查与收集行动,建立种质资源保护基地(场、圃)23个。全面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成立市“长江禁渔”联动执法中心。
现代农业发展提质增效。聚焦优质稻米、绿色蔬菜、精品蟹虾等主导产业,完善产业链,推动农业三产深度融合,2021年主导产业三产融合总产值318.21亿元,增加72.6亿元,同比增长29.6%。全市休闲农业年接待游客3300万人次、综合收入超120亿元。累计培育家庭农场9735家、农民合作社4170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200家,年销售(交易)额达1700亿元。
乡村建设行动成效显著。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任务落实,全市自然村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提升至90%以上。累计建成省级特色田园乡村51个、全省领先,美丽宜居乡村建成率全省第一,省级特色田园乡村总数位居全省前列,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获省政府表彰激励。
农民收入持续增加。2021年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跨上3万元台阶,增幅继续高于城镇居民收入。脱贫攻坚成果有效巩固,接续实施富民强镇帮促行动。探索建立“工疗惠农”新机制,扎实推进两批12个民宿村提档升级,接待近5000人疗休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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