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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未成年人保护 江苏发布2022年“护苗”专项行动首批典型案件

2022年06月11日07:57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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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加强未成年人保护 江苏发布2022年“护苗”专项行动首批典型案件

今年以来,江苏“扫黄打非”战线突出“育新人”使命任务,坚持协调联动、齐抓共管,深入开展“护苗”专项行动,切实加强涉未成年人出版传播活动行业监管,持续强化校园周边等出版物市场整治和网络清查,严格查办了一批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相关案件。记者6月10日获悉,省“扫黄打非”办公室、省联合整治涉未成年人非法有害出版传播活动工作机制秘书处梳理各地查获的案件,筛选7起典型案件予以公布,以曝光不法行为,展现打击成效。

7起案件简要案情如下:

1.徐州查办“6·18”非法经营中小学教辅材料案。睢宁县“扫黄打非”办公室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有网络店铺销售盗版图书,遂将线索转交公安机关。县公安局立案查明, 2020年8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陈某、郑某通过购买、仿制等方式获取数百种畅销的中小学生辅导用书电子版,委托多家印刷厂进行违规印制,后在10余个网店销售,涉案图书200余万册,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郑某等10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2.无锡查办向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案。宜兴市公安局接到1名家长报警,称其未成年女儿多次接收到黄某某发来的色情短信、视频。公安机关随即对黄某某进行传唤、审查。黄某某对多次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向周围女性发送淫秽短信、图片、视频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黄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已被移送至检察机关。

3.常州查办未要求未成年人以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并登录网络游戏案。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网络巡查时发现,未成年人用户未使用真实身份信息也可以在某网站注册账号,并可登录使用某款游戏。经调查认定,运营该款游戏的某公司未要求未成年人以真实身份注册、登录网络游戏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0万元;对该企业法定代表人罚款1万元。

4.苏州查办未要求未成年人以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并登录网络游戏案。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未成年人用户未使用真实身份信息也可以在某网站注册账号,并可登录使用某款游戏。经调查认定,运营该款游戏的某公司未要求未成年人以真实身份注册、登录网络游戏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0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责任人罚款1万元。

5.淮安查办“11·02”制售盗版中小学教材案。淮安市公安局根据淮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移交线索,对辖区内多家书店网络销售盗版中小学教材案进行侦查。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等人,从外省大量购进盗版教材,通过20多个线上线下书店进行销售,案件涉及数十种出版物及多家印刷厂。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刘某等14名犯罪嫌疑人,查获仓库8处,扣押涉嫌盗版教材29万余册。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6.泰州查办非法出租网络游戏账号案。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在网络巡查中发现,李某某在网上出租他人已实名认证的网络游戏账号,并提供代刷人脸认证,以此牟利。经进一步调查,查明李某某在网上购买公民姓名、身份证号码、动图人脸视频等公民信息40余条,通过不法手段实施网上人脸认证,逃避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建立的防沉迷措施,大量注册游戏账号实施出租牟利,严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严重违反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某罚款1500元,并深挖源头、寻线追击,打掉以田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

7.宿迁查办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案。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其未成年子女以他人身份信息使用游戏并且有充值行为。执法人员依法对涉事网站进行远程勘验,发现注册一个账号即可“通玩”网站内的多款网络游戏。经查,该游戏网站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未完善防沉迷措施以及实名验证系统,放任未成年人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登录使用网络游戏,且未合理限制未成年人网络消费。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5万元。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高涵 编辑/蒋婕)

(责编:周梦娇、张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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