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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近日下发通知,经国务院批准,对南通市行政区划作如下调整:
撤销南通市崇川区、港闸区,设立新的南通市崇川区,以原崇川区、港闸区的行政区域为新的崇川区行政区域,崇川区人民政府驻虹桥街道桃坞路44号。
撤销县级海门市,设立南通市海门区,以原海门市的行政区域为海门区行政区域,海门区人民政府驻海门街道北京中路6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