兜底保障是我市精准脱贫攻坚的最后防线,事关全市“六稳”“六保”任务落实,事关高水平全面小康成色质量。习近平总书记把“低保政策兜底一批”作为脱贫攻坚“五个一批”重要内容,明确要求“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精准聚焦疫情影响下困难群体收入减少、生活成本增加、困难程度加深等现实问题,按照市委黄钦书记“完善兜底有力的社会救助体系,协调做好精准扩面和稳步提标工作”和市政府杜小刚市长“深入排查解决民生领域突出问题”要求,从2020年7月1日起,全面提升低保、特困供养、孤儿养育等救助保障标准,首次实现低保等保障标准大市、城乡一体,创新推进特困供养服务人性化,亲情化,全力抬高"保基本民生”地平线,确保高水平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高标准“兜牢底”
全面落实低保等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按照不低于5%的增长率,调整提高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019年的每人每月960元(宜兴市910元)统一提高到全市每人每月1010元,实现了低保标准连续十二年增长。
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5倍,统一提高到全市每人每月1525元。
孤儿集中养育标准由现每人每月2600元提高到2730元,分散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2210元提高到2320元。
重残、重病儿童按照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标准的50%发放基本生活费补贴。
● 针对性“兜紧底”
精准对标《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6〕148号)要求,强化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创新导向,在全面提升特困供养标准基础上,在全市适度提高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市区为特困人员提供的照料服务工时费提高至人均每月不低于550元,江阴、宜兴两市照料护理标准同时提升,确保全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不低于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0%,既针对性补齐我市特困人员供养保障标准“短板”,又更好满足特困供养人员最为迫切的照料服务需求。
● 全覆盖“兜实底”
此次提标,首次实现市区和江阴、宜兴保障标准调整同步同标,首次实现全市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养育标准大市、城乡一体。提标后,我市孤儿养育标准持续位居全省第一,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持续位居全省第二,将惠及低保等各类困难群体近8万人,全市下半年财政预计增加资金3600多万元,此举将使我市社会救助网底更紧更实,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此次提标
实现了“四个首次”!
首次实现低保、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大市一体,市区、江阴市、宜兴市保障标准调整同步同标。
首次实现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城乡统筹,统一提高到全市每人每月1525元。
首次明确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确保全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不低于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0%。
首次将重残、重病儿童列入基本生活费补贴发放范围。(胡珊珊 周学剑 黄亮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