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无锡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无锡市委批准,无锡市纪委监委对无锡蠡园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曹新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曹新华违规收受礼金;单独或伙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公司出售、购买土地、企业税收优惠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财物。
曹新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法律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曹新华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调整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曹新华简历:
曹新华,男,汉族,1950年6月出生,江苏无锡人,大专学历,1967年7月参加工作,197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7年7月起,历任无锡市郊区河埒公社龙山大队农技员、大队副主任、农技站站长、公社经营管理办公室主任、公社管委会副主任、公社经联会副主任;1985年7月起,历任无锡市郊区河埒乡副乡长、副乡长兼党委委员;1989年10月起,历任无锡市郊区渔港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渔港乡党委书记、乡长;1994年1月,任无锡蠡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发展总公司总经理、渔港乡党委书记、乡长;1994年10月,任无锡蠡园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发展总公司总经理、渔港乡党委书记、乡长;1999年12月,任江苏无锡蠡园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2006年6月,任无锡市滨湖区人大协理员;2010年9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