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大同 柏林 蒋后龙
本报讯 今年以来,金湖县医疗保障局按照国家、省、市医保局部署要求,根据《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实施方案》要求,从今年2月起至6月,对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共为全县2044家企业减征医保费用2222.8万元,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
今年3月份,该局收到省市《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实施方案》后,对2月份已进行医保费征收的企业,组织人员重新核定参保单位应缴额,准确确定减征部分的金额;对减征部分的金额,加强与参保企业的沟通和解释,优先办理退费,或在以后单位应缴款中抵扣;2月因故未缴费的企业,在3月合并征收,免收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