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错票多交税款应退尽退 江苏省税务局现场督办回应群众投诉

2020年08月14日07:26  来源:新华日报
 
原标题:开错票多交税款应退尽退

省税务局有关负责人8月10日走进省《政风热线》现场回应群众诉求。针对节目中群众反映的问题,8月11日,省税务局组织督办工作组赴江阴市和无锡市梁溪区进行现场督办。

江阴市民陈女士反映,她在购房时有8万元是以团购费的形式交给中介公司,团购费始终没法开发票。督办现场,江阴市税务局副局长陆晓东告诉记者,节目播出的当天下午,属地主管税务分局就约谈房产经纪公司。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在3日之内汇总整理出团购费未开发票的购房者名单,并及时开具发票、邮寄给购房者,同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财务制度,依法依规办理各项涉税事宜。

江阴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税务机关下一步将按照税收风险管理流程,依法依规对该公司进行进一步检查,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无锡市梁溪区的王先生向政风热线反映,他是一名小微企业纳税人,按规定一个季度销售额在30万元以内可以免缴增值税。王先生表示,其一季度总共开票20多万元,于是据此做了纳税申报。可随后他收到税务部门的提醒通知,提示其实际开票额超过30万元,因此要缴纳3%的税,也就是要多交1万多元。

12日,记者随省税务局督办组来到梁溪区税务局。该局法制科副科长蒋诚告诉记者,获悉王先生情况后,税务部门第一时间分析查找问题缘由。通过核实纳税人的相关资料发现,其编号为55309094对应的纸质发票为空白票未打印成功,导致开票信息存在差异。经检查,上述发票所有联次齐全,经纳税人申请,梁溪区税务部门在11日为王先生办理更正申报并发起退税流程,退还其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等合计10016.58元。

梁溪区税务局副局长史永健提醒纳税人,如果发现发票开错,可以根据规定作废重开或进行“红冲”处理。“红冲”就是冲减原销项,然后开具正确的发票重新入账,当月的发票可以作废重开,跨月的发票就只能“红冲”。如果多交税款,可以随时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征纳互动渠道向主管税务机关反映。省税务局有关人士表示,税务机关将进一步加强对纳税人开票的辅导,指导纳税人在遇到开票疑难问题时,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避免因为发票开具问题影响纳税人的权益享受。

(责编:萧潇、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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