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社厅8月17日发布消息,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新修订的《江苏省农业科学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近日印发实施。新修订的资格条件,遵循农业科学研究人员成长规律,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倾向,注重评价农业科研人员的能力、实绩和贡献,凸显人才分类评价“指挥棒”作用。
据了解,新修订的农业科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把农业科研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分为从事应用基础研究与技术开发、从事试验发展与转化应用以及从事农业政策与科技管理研究三种类型,并对相应类型人才的专业能力、业绩成果等提出了有区分的针对性要求。省农业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孙洪武说,新修订的资格条件,突出“干什么、评什么”,极大地调动了农业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只要在各自岗位做出贡献,就能获得职称晋升的通道和机会。
“农业科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修订实施,目的是要以分类评价激发人才创造更多有用实用的成果,使其散发着泥土的芳香。”江苏省人社厅副厅长朱从明介绍,本次修订以“三个突出”为原则导向,“突出品德标准”就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品德列为人才评价首要内容,建立品德评价正向激励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突出能力素质评价标准”就是坚持以用为本,对农业科研领域不同类型的专业技术人才,结合岗位实际设立有区别有侧重的考察和评价内容;“突出业绩贡献评价标准”就是坚持凭实绩、贡献评价农业科研人员,切实破除“唯论文、唯奖项”倾向、解决评价标准“一刀切”问题,把成果转化效益等作为重要评价指标,实行差别化评价和代表作评价制度等。
得知新政出台,一位长期从事蔬菜新品种选育研究工作的科研人员非常欣喜。作为长期扎根生产一线,将农民需要的蔬菜新品种和新技术送到田间地头的科研人员,因为论文不足,之前一直未能申报职称。“新政对转化应用类人才不作论文硬性要求,我就可以用自己为农业增效为农民创收的实际业绩申报职称了”。
新修订的资格条件对于应用类农业人才,重点考察的是其在脱贫攻坚,在农业生产经营中取得的经济、社会或生态效益,以及对产业化龙头企业、基地或园区发展发挥的促进作用。此外,新修订的资格条件还根据农业科学研究的产业跨界融合、科技协同创新等特点,创造性地引入创新团队评价指标,将个人评价和团队评价有机结合,尊重、认可和科学评价个人在团队中的实际贡献。(黄红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