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事与边检实施联合管理 互认信用名单

2020年08月19日18:17  来源:人民网-江苏频道
 

日前,江苏海事局与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印发《关于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通知》,双方将对各自发布的信用管理名单实行相互认可,已被海事列入信用管理黑名单或边检评定为低等级(或高风险)的市场主体和人员将不能被被评定为边检高等级(或低风险)或海事信用管理红名单。

根据通知要求,双方将按照职责权限对有关市场主体和人员实施联合激励和惩戒措施。

今后,海事管理机构对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评定的高等级(或低风险)相关市场主体和人员,经评估后,可以给予按照法定最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行政检查,优先提供“绿色通道”“容缺办理”便利服务,优先安排交通组织、锚泊、直离直靠等激励措施。对评定的低等级(或高风险)相关市场主体和人员,经评估后,可以依法采取到港必查,不接受网上申请海事行政许可、报备、确认等事项,从严实施行政处罚等惩戒措施。

港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将对江苏海事局认定为红名单的市场主体和人员,经评估后,可以给予优先办理相关边检手续、正常签发船员临时入境许可、到港即可允许装卸货物、从宽实施在港抽查等激励措施。对认定为黑名单的市场主体和人员,经评估后,可以依法采取从严办理边检许可和备案审核、出入境边防检查必须实施人证对照、边检手续窗口办理、从严实施在港抽查等惩戒措施。

相关市场主体和人员主要包括在港口开放水域从事国际贸易相关活动的船舶及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船员,港口经营者,代理人等。(唐志勇)

(责编:唐璐璐、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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