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老山仅存70只獐子 被两男猎杀了23只

2020年09月04日08:17  来源:扬子晚报
 
原标题:南京老山仅存70只獐子 竟被盱眙两男猎杀了23只

警方查获的被许某、王某非法猎杀的獐子

盱眙男子许某与王某怎么也没有想到,他俩在南京老山国家森林公园周围猎杀23只獐子,于9月3日分别获刑11年半、7年,同时分别被罚款10万、5万,还要赔偿因他俩非法猎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造成的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人民币340880元,并在省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公开道歉。因为这是一起特别重大案件,南京老山国家森林公园地区獐子的种群数量在捕杀前仅存七十只左右。 通讯员 陈松宝 马颖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朱鼎兆

2个月他俩猎杀了23只獐子

2019年9月份,许某在南京桥林附近野沟里捕捉龙虾时得知当地有獐子(学名河麂),遂产生猎捕食用的念头。许某于是购买了电瓶、机头、铁丝和杆子等作案工具,邀约王某,在明知獐子系国家不允许猎捕的野生动物的情况下,两人于2019年10月至同年12月期间,多次驾车至老山国家森林公园周围,采取架设电网的方式,非法猎捕獐子、兔子、狗獾子等动物。许某将猎捕到的獐子及兔子存放于朋友家冷库内,另将猎捕到的15只兔子、2只狗獾子出售给盱眙县天泉湖镇某饭店(已被行政处罚)。

2019年12月5日,公安民警接群众匿名举报,至天泉湖镇范墩村许某朋友家冷库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并扣押23只已死亡的獐子、1只兔子,并将许某、王某捉拿归案。

案件重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

在3日的庭审中,法庭还准许了公诉机关邀请的2名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淮安市林业技术指导站站长、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薛同良,江苏环境科学院高级工程师杨国栋。

两位专家称,獐子(河麂)是长江下游唯一生存的野生鹿科动物,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2012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属于最原始的鹿科动物,是一种十分珍贵的物种资源。根据《走私、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重大案件、特别重大案件立案标准》,河麂(獐子)属于我国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河麂4只即构成重大案件;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河麂8只即构成特别重大案件,而许某与王某则非法猎杀23只,属于特别重大案件。

据两位专家介绍,南京老山国家森林公园素有“南京绿肺、江北明珠”之美誉,公园内白鹭、苍鹭、獐子等珍贵野生动物在此栖息。涉案的23只河麂属于老山河麂种群,后面如果得不到有效的种群补充和修复,将会面临灭绝的可能性,严重危害南京老山地区的獐子种群数量。

许某与王某采用私设电网的方式猎杀野生动物,以食用为目的进行非法交易,在猎捕、运输、交易或者食用、加工过程中,还会产生细菌、病毒等传染病原体,极易引起大规模的疫情传播,对人类的身体健康乃至国家的发展都将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害。

没能力缴纳罚款怎么办?

许某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王某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9月3日上午,在盱眙县法院的大法庭内,伴随着审判长张永丽铿锵有力的声音,这起发生在去年10月份的特大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在经过近3个小时的开庭审理后当庭宣判。

许某与王某分别被判处罚金10万、5万,同时被判赔偿因他俩非法猎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造成的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人民币340880元。记者了解到,许某与王某并无正当职业,经济能力也一般,那么如果他俩没有能力支付这两笔钱,该怎么办?记者在庭审后了解到,案发后,盱眙县检察院依据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物证鉴定书》《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办法》核定的损失价值为人民币347880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许某与王某已缴纳7000元,所以最终判两人赔偿340880元,如两人确实无履行能力,可考虑同等价值替代性环境修复方式履行义务:比如到南京老山国家森林公园义务劳动等。至于两人10万与5万罚金,目前,两人一分钱没有缴纳,如两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缴纳罚金,法院将进入执行程序,对两人名下的房屋、车辆等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记者了解到,法庭一审宣判后,许某与王某没有当庭提出上诉。

(责编:萧潇、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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