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海门:非法捕鱼者自购鱼苗增殖放流

2020年11月11日16:30  来源:南通日报
 
原标题:非法捕鱼者自购鱼苗增殖放流

昨天上午,灌云籍男子卞某自购黑鲷苗种5000尾,在海门区农业农村局、人民检察院的指导下,向海门蛎岈山国家级海洋公园生态与资源恢复区成功实施了增殖放流。

2019年休渔期间,卞某因使用浮子筏、地笼网在该海域实施非法捕鱼,被海门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现场查获并移送公安机关。海门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此线索后,认为当事人的行为,危害了水产资源的存留和增殖发展,造成了海洋生态资源损失,损害了公共利益。依据水产专家建议,采取人工生态修复措施,恢复海洋生态与资源。海门区人民检察院于今年6月向海门区农业农村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生态环境损害人以非法捕捞渔获物的1.5倍对渔业资源损失进行赔偿。

经农业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引导,涉案人员悔过表现深刻,自愿购买鱼苗,经省海洋水产研究所放流监管检测合格后放流。这是继去年以来,海门区农业农村局第二次将渔业资源的修复性放流引入执法办案过程践行生态补偿机制,以此告诫人们不要触犯法律红线,提高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养护水生生物资源意识。(陈静)

(责编:萧潇、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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