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江都鸟友违法“养鹦鹉”被追刑责

2020年11月28日07:39  来源:扬子晚报
 
原标题:三鸟友“养鹦鹉”被追刑责

不少市民喜欢养动物,还有人喜欢养野生动物,但他们不知道,把野生动物当作宠物来养,极有可能触犯法律。扬州市江都区警方27日通报,三名违法饲养鹦鹉的犯罪嫌疑人被抓获,案件正在侦办中。通讯员 江公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陈咏

朋友圈发张“鹦鹉图片”招来警察

前不久,江都公安分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获悉一条线索:有人在朋友圈里发布饲养鹦鹉的图片。在很多市民看来,饲养鹦鹉似乎没什么值得关注的,但民警却对这一线索高度重视。因为大多数鹦鹉都被列入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濒危野生动物国际贸易法公约》中,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收购、运输、出售名录内的动物,是违反法律法规的。

办案民警介绍,虽然鹦鹉种类繁多,但只有三种鹦鹉不在名录内,即:桃脸牡丹鹦鹉、虎皮鹦鹉、鸡尾鹦鹉。经过调查,他们找到了鹦鹉的原图,看到了这只被“晒”在朋友圈里的鹦鹉,其头顶部分有鲜艳的羽毛,经过鉴定,系蓝帽鹦鹉。这种鹦鹉是列在名录内、受到国家保护的鹦鹉,饲养这种鹦鹉的人,已经涉嫌触犯法律。

三名“鸟友”落网,三只涉案鹦鹉移送林业部门

经过进一步调查,民警了解到,饲养这只蓝帽鹦鹉的人,是江都男子唐某。民警来到唐某家后,并没有发现鹦鹉的踪迹,唐某也一再坚称自己没有饲养过鹦鹉。随后,民警围绕唐某的关系人开展工作,在其一亲戚家里发现了这只蓝帽鹦鹉。唐某交代,自己从小就喜欢鸟类,此前也养过鸟。几年前,他对羽毛艳丽的鹦鹉产生了兴趣,在网上认识了一些有同样爱好的朋友,也通过网友购买过一只金刚鹦鹉。2017年,唐某将这只金刚鹦鹉卖给了同样喜欢鸟类的网友、山东人顾某。当年8月,他又从顾某处购买了一只蓝帽鹦鹉,也就是被民警查获的鹦鹉。

根据唐某的交代,民警赶赴山东将顾某抓获。顾某称,自己从唐某处买来的金刚鹦鹉已经飞走了,而他卖给唐某的蓝帽鹦鹉,则是从另外一名“鸟友”、山东人齐某处购得的。随后,民警将齐某一并抓获,在齐某家中,民警还发现了他饲养的另外两只蓝帽鹦鹉。目前,警方已将三只涉案鹦鹉通过动物救助的方式,移送给了林业部门。

嫌疑人很委屈,警方对动物爱好者有话说

民警调查发现,唐某等三人都是不折不扣的爱鸟之人,不仅投入大量资金饲养鹦鹉。被抓后,唐某觉得自己有点“委屈”。

“爱不是错,但要找对爱的对象,要有正确的方式。”民警表示,申请野生动物驯养资质,需要一定的硬性条件。市民想要饲养宠物,尽量选择猫、狗之类的伴生动物。

(责编:唐璐璐、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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