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设区市成效考核方案

2020年12月17日07:32  来源: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
 
原标题:系统考评 奖惩分明 注重公平 江苏出台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设区市成效考核方案

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江苏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设区市2020年度成效考核实施方案,《方案》确定了具体考核内容及考核方法。

《方案》明确,考核工作于2021年1月开始,4月底结束。考核内容主要分为党政主体责任落实和生态环境保护立法、监督情况,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情况,公众满意度情况等五大方面。考核采取各设区市自查总结与省级核查相结合的形式,每方面考核内容均按百分制进行打分,最终按照权重计分并排名。

根据《方案》要求,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设区市发生特别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或特别重大生态破坏事件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对于考核结果处于前五位的设区市予以通报表扬或奖励;对考核结果最后两位的设区市予以约谈,对考核等级不合格的设区市予以约谈和通报批评,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为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方案》明确,若发现徇私舞弊、谎报瞒报、篡改数据、伪造资料等造成考核结果严重失真失实的,查实后不仅在考核等级上直接确定为不合格,还会将相关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陈超 沈杨 夏敬栋 编辑/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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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萧潇、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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