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不良信用通信用户”惩戒措施 至少2年内不得新办电话卡

2021年01月08日21:00  来源: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
 
原标题:江苏出台“不良信用通信用户”惩戒措施 至少2年内不得新办电话卡

  为惩戒、治理非法开办、买卖电话卡的违法犯罪活动,日前,江苏省公安厅与省通信管理局联合下发通知,决定自今年2月1日起,对“不良信用通信用户”实施通信惩戒,暂停他新办电话卡,并仅能保留一张生活所需的电话卡。

江苏出台“不良信用通信用户”惩戒措施 至少2年内不得新办电话卡

  2020年10月10号,全国"断卡"行动开始,严打为通讯网络犯罪提供"电话卡、银行卡"的黑灰产业链。根据2019年中国人民银行出台的相关规定,目前,江苏省公安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已对首批1991名"非法买卖、出租、出借银行卡的人员"进行了金融惩戒;为惩戒另一作案工具"黑电话卡"的提供者,江苏省公安厅和通信管理局,决定从今年2月1号起,对此类人员进行通信惩戒。

  江苏省反通讯网络诈骗中心科长丁杰说:“每一起电信诈骗案件都离不开手机卡,手机卡就是电信诈骗的一大源头。我们限制的就是用自己的身份办卡之后去卖给别人,限制的是涉案卡的办卡人。”

江苏出台“不良信用通信用户”惩戒措施 至少2年内不得新办电话卡

  根据《惩戒意见》的规定,“不良信用通信用户”是指使用电话、短信、互联网等通讯技术手段实施诈骗,或者为诈骗分子实施诈骗提供拨打电话、发送短信等技术支持、工具支持的人员和单位。其中,江苏对涉通讯网络违法犯罪的人员,实施一级惩戒,5年内不得办新卡;对为相关违法犯罪提供电话卡的实名登记人员和单位,实施二级惩戒,2年内不得办新卡,如果被二级惩戒后仍不悔改,继续“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则将被实施一级惩戒,5年内不得办新卡。另外,所有被惩戒的"不良信用通信用户"仅能保留一张电话卡,其他电话卡将全部被注销。

江苏出台“不良信用通信用户”惩戒措施 至少2年内不得新办电话卡

  丁杰说:“2月份我们会公布第一批的惩戒名单。目前我们手机卡的惩戒仅限于通信部门,今后我们要把手机卡的惩戒纳入个人信用体系,和人民银行的信用惩戒挂钩,可能办理银行贷款,乘坐高铁、飞机都会受到影响。所以一定要重视,不要随意买卖自己的手机卡。”

  据了解,目前,“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的人员,不少是年轻学生和务工人员。警方提醒,切莫因为贪图蝇头小利,成为通讯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的帮凶,否则必将一处失信,步步受限。

  (陈渝娜 陈进 报道)

    (本条新闻版权归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责编:耿志超、张鑫)

江苏要闻

给领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