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首次执行离岸账户存款 40万美元上缴国库

2021年01月21日21:37  来源:荔枝网
 
原标题:(来源:《零距离》记者/胡艳 编辑/韩瑜)

  该案是一起走私普通货物罪的执行案件,陆某、袁某因为犯走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和十一年,并处罚金900万和1000余万。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官发现两人的离岸账户中还有存款。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赵永刚介绍:“在执行过程中我们发现,南通海关在侦查阶段已经查封了,陆某和袁某在上海一家有经营离岸账户业务的银行,开设的离岸账户。”

  随后法官立即奔赴上海,准备对账户内的存款进行扣划,然而这与国内帐户的扣划手续完全不一样。 赵永刚介绍:“它需要收款单位的英文名称,包括汇入银行的英文名称、英文地址,还有swift代码以及中转行等信息,因为之前没有这样的经验,我们当时没有做好相应的准备。”

  因为对离岸账户的执行没有先例可循,为了维护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权威,法官回院后对离岸账户的相关知识进行了学习。赵永刚法官介绍:“我们回来和院里的财务,包括和美元账户的开户银行进行了沟通,我们院里确实有这样的账户信息,了解这些信息后,我们就到上海这家经营离岸账户的银行,前期阶段的侦查机关与南通中院的法官一起,将离岸账户的款项扣划回来,扣划了接近四十万美元。”

  (来源:《零距离》记者/胡艳 编辑/韩瑜)

(责编:张鑫、唐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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