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不少地区正在实施“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改造,这样可以让家用水费更加明明白白,也让市民缴费更便捷。而在改造之前,很多小区是以总表和分表的形式来收水费的,具体操作模式是:先由物业挨家挨户上门抄水表,然后代为收取每家分表的水费,最后物业按自来水公司抄写的总表水费统一交费。在这个过程中,一旦分表和总表之间出现偏差,就会引发纠纷。
最近,南京六合区的荣盛水景城就陷入了一场离奇的水费纷争。据自来水公司统计,近十年来,这个小区拖欠的水费加上滞纳金已经高达500多万元,但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却声称毫不知情。
【小区发现遗漏的水表 显示欠费近500万元】
荣盛水景城位于南京市六合区大厂街道芳草路213号,从2006年到2012年,分三期交付使用。目前,小区共有6000多户,住着近两万人。小区建成以来,一直采用二次供水模式,1到5楼属于自来水公司的直供水,这部分居民直接向南京远古水业公司交费。而5楼以上则需要小区泵房加压供水,这部分居民的分表水费由物业代收,再根据小区总表数字,逐月统一把费用交给远古水业。十年来,原本一直相安无事。可就在2019年4月,一块水表突然现身小区,引发了轩然大波。
南京六合荣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总监魏纯杰介绍,之前这块不是水泥硬化地面,是一块绿化地面。2019年4月,供水企业在进行二次供水改造和自我设备盘点的时候,发现了这里有块水表。自从这小区入住至今,南京远古水业一直按照6块水表向物业企业收纳水费的,物业也是一直按时按月去缴纳。到2019年才发现遗漏了一块水表,大家也感到非常诧异、非常惊讶。
2019年4月,藏在绿化地下的第7块水表被挖出后,南京远古水业发现,水表仍在正常运转,读数已经超过100万立方,折合水费高达400多万元。远古水业随即向物业公司追缴这笔水费和滞纳金,共计500多万元。
魏纯杰说,突然之间冒出400多万元的大额天文数字,让物业企业来承受这笔费用,这是将近10年的费用,是历史遗留的问题。而且,这块水表的度数走向,水去了哪里,谁在用水,这些还都不清楚。
【水表对应600户居民 物业称和实际收费相差50%】
为了查明这块水表对应的用户以及计量是否准确,2020年7月,南京远古水业更换了旧水表。通过停水施工,远古水业初步确定这块被遗漏的水表,对应南京荣盛水景城小区F区和G区617户居民用水。可物业却发现,这块总表的读数和他们多年来代为收取的这617户水费根本对不上,两者之间相差甚远。
魏纯杰介绍,这两个区分户表用的水费,从2007年交付至今,统筹合计了一下,将近100万立方米。但是,总表至今数据在将近170万立方米左右,差额在50%以上。物业也在调查相应的管线图和竣工图纸,也到开发企业、城建档案馆、到供水企业去调取了很多资料,但是至今也没有办法调取和查证相差50%水费差。这就不单单是跑冒滴漏的现象能造成的,开发企业在承建房屋的时候,也可能在使用这块水表,既然水费不明,此外和跑冒滴漏和承建都产生关联的情况下,那么这个水费就不应该由物业来承担。
【一审法院判决物业支付500多万元水费和违约金】
随后,远古水业将荣盛物业告上了法庭。2020年12月,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认为,被遗漏的这块水表可以作为收费参考,因为远古水业只供水到总表,表后15米以外的水管铺设于分布、使用情况,由荣盛物业管理和掌握,物业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最终,法院一审判决荣盛物业需支付510多万元水费以及违约金。对此,荣盛物业表示不服,认为用水情况的举证责任应该在远古水业,并已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魏纯杰说,首先,这块水表也是在物业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是由供水企业发现的。如果说供水企业早发现、早管控、早治理,也不至于发生这么多的水费。现在让物业一下子承担高额的数据,也负担不起。而且,在这个过程中,物业企业其实也是一个受害者,希望供水企业向法院提供这块水表使用的走向水费,谁使用就由谁来买单。
物业公司声称,他们一直按照远古水业的统计按时缴纳水费,对突然冒出的这块水表毫不知情。而且,小区公共绿化用水一直有单独的管道和水表,并没有发现异常。如今,由于相关管道图纸缺失,这块水表的读数为何和实际收费存在巨大差异,迟迟没有被查明。物业方面认为,不该由他们来为这笔巨额水费买单。那么,小区业主对此怎么看,远古水业又有什么说法呢?
【业主:按时足额交纳水费 责任应当追查到底】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小区大多数居民并不知道物业因拖欠500多万水费,被水业公司告上了法庭。即便听说了,也觉得和自己的关系不大。
业主认为,既然业主每个月都正常交水费,现在出了问题,也是跟业主没关系的事情。
也有一些业主认为,水管是当初开发商委托水业公司铺设的,水业公司不知道水表位置,显然说不过去。这块水表被掩盖了十年之久,主要问题可能出在水业公司身上。水务公司现在的做法,更像是在推卸责任。
【远古水业:历史遗留问题 只能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这块水表为什么一直没有被发现?究竟是谁在用水?又该向谁收取水费?带着这些疑问,记者找到了位于南京远古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解释说,这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当年管道设计、施工以及竣工图纸和经办人都已经找不到了,很难判断究竟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南京远古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认为,这是历史遗留问题,小区建好之后,开发商跟物业之间的交接,自来水公司也不知道具体情况。如果不是那次地面改造,可能这块水表也一直都发现不了。
远古水业表示,虽然他们和物业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是双方存在事实上的供用水合同关系,因此这部分被漏交的水费,应当由物业来支付。如果物业认为不是自己用的水,应该自己向法院举证。如果,这块水表是坏掉的,不走动的,这个就不好讲了;现实情况是这块表一直都是正常使用的。就算是小区有滴漏的情况,也要物业自己去排查,跟自来水公司不相干。
远古水业认为,水费作为国有资产,双方存在争议,而且又无法通过协商的情况下,走司法程序是最合适的处理方式。
【代收水费纠纷不少 法律法规有待完善】
巨额水费被拖欠,究竟是谁的责任?该由谁来买单?消费者的权利又该如何维护?对此,记者也咨询了律师。
北京天驰君泰(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鼎香认为,在水费上面,作为原告方供水公司应当有一定的举证责任,但是因为部分的管理和瑕疵,应当通过第三方鉴定的方式确定最终的用水量。因为在这个过程中 ,有一些水是不是用于绿化用水,还是用户用水,目前来说可能还没有查明清楚,应当进一步查明。
律师表示,由于小区物业代收代缴水费较为普遍,一旦拖欠水费后,水业公司把物业公司告上法庭的案件屡见不鲜。双方是否存在合同关系,往往成为争议焦点,相关的权利和义务,亟需在法律法规上予以完善和明确。
李鼎香律师说,民法典有明确规定,供水供电这类的合同主体应当是和最终用户来形成合同关系。第二,城市供水是特许经营合同,这种是需要资质的。物业公司并没有相应的资质,所以合同主体上是有待商榷的。这样的违约责任,在法律上来说需要进一步去梳理。小业主已经把费用交给物业公司了,但是物业公司跟供水公司之间的关系目前还有待法律去完善和制定的,当地政府也需要介入这种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性文件,把权利和义务明确了,以便于消费者利益的保护。
南京六合区荣盛水景城拖欠500万元水费一案,将于今年3月下旬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记者也将对此案持续关注。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黎明 颜斌 编辑/胡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