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淮安警方获悉,日前,家住淮安市区人民南路的张先生遇到了一件糟心事,他停在楼底下的奥迪轿车,被楼上邻居扔下的烟头给烫坏了,车身漆面出现了多处烫痕。
车主张先生说,前段时间,他发现车身周围经常有烟头和烟灰,起初自己并未太在意。前两天,他准备驾车离开时,就检查了车身,结果发现,车辆后备箱的油漆漆面有多处烟头烫痕。
随后,张先生联系了小区物管,在调阅监控后,确认了这些烟头是小区一户住户高空抛掷所导致。
民警赶到现场后,根据小区物管的监控视频,找到了小区住户何先生。面对监控视频,何先生承认了自己吸烟后高空抛掷烟头的事实。民警对双方进行了治安调解,三楼扔烟头业主赔偿对方损失1000元整。
高空抛物现象曾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过去,高空抛物致人损害通常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不用负责,这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一些人的不文明行为。《刑法修正案》将高空抛物罪单独入刑,罪名表述更为直观,明确告诉人们,高空抛物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淮安市清江浦公安分局联盛警务站民警曾雷介绍:“2021年3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11正式施行,高空抛物罪作为独立罪行,刑法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如果高空抛物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则应依照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定罪处罚。民警曾雷提醒:请勿在阳台外沿、窗户外沿上摆放花盆、拖把等搁置物或者悬挂物,以免发生高空坠物的意外,高空抛物事关全体业主的人身安全,人人都有监督高空抛物的行为和义务,请大家相互监督和提醒。
(来源:《零距离》记者/胡艳 编辑/汪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