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3月19日讯(记者 万凌云) 3月17日,丹阳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丹阳市民发布《关于丹阳“中源乐充”相关公司经营模式的风险提示函》。
“提示函”中称,为有效化解和防范金融风险,提高社会公众金融风险防范意识,现对丹阳市以销售“中源乐充”充电桩为主要经营内容的相关公司向丹阳市民进行金融风险提示。
此类公司以“购买中源乐充共享充电桩投资分红”为名,采取集中授课、口口相传的方式,以每个充电桩(价值13.8万元)的2%作为投资份额,每天返利2-6元不等(年化收益率可高达74.9%)。该公司的经营模式存在较大风险隐患。较长时间内保持如此之高的收益,在目前市场中几无可能。一旦资金链条断裂,投资者将遭受损失,甚至全部本金无归。
“提示函”中明确,此类公司属于普通工商企业,未取得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或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含备案),不具备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销售私募基金、销售保险等金融业务的资质。
丹阳市处非办提醒广大市民,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投资理财时选择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参与非法集资,法律不保护,政府不买单。同时,欢迎丹阳广大市民积极提供非法集资相关线索,共同营造稳定和谐的经济社会环境。
“提示函”中还公布了丹阳市非法集资举报电话:1.丹阳市处非办:88010092;2.丹阳市公安局:110。
校对 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