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无锡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无锡市委批准,无锡市纪委监委对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周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周建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党性宗旨,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律师和私营企业主所送礼金、礼卡;利欲熏心,违规经商办企业;道德失范,搞权色交易;违规插手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案件执行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破坏正常司法秩序,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周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人民法官,执法犯法,以案谋私,破坏法治建设,动摇司法公信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周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周建简历
周建,男,汉族,1963年4月出生,江苏张家港人,本科学历,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起,历任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审判监督庭副庭长(期间,2004年5月起任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2005年4月任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08年3月任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处职);2012年5月任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局局长兼执行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14年6月任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16年5月任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一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17年5月任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2020年6月被免去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职务;2020年12月被免去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