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南京市浦口区城管局、浦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起草的南京首部农村人居长效管护地方标准——DB3201/T 1031-2021《农村环境长效管护基本要求》(下文简称《标准)日前正式发布。《标准》从垃圾治理、农业废弃治理物、公共厕所管护、灯光亮化、道路管养、水环境管护、民居改善等方面,规定了具体的长效管护标准和评价扣分体系。
“这份地方标准有效填补了农村环境长效管护工作缺乏统一、细致的工作规范指引的空白。”南京市城管局环卫处孙秋阳说,该《标准》可作为涉农街道或行业主管部门对农村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的考核依据。相关街道可以建立以本《标准》为依据的农村环境长效管护考核机制,考核结果可以作为对农村扶持或提供指导的依据,从而真正实现农村环境的长治久洁。
“长效管护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工作,但以往各部门都有自己的‘标准’,有相冲突和空白的地方,亦容易形成‘九龙治村’的局面。”南京市浦口区城管局副局长赵如勇说,“《标准》统一了考核的内容,并明确城管部门作为牵头部门,更有章可循,避免了‘扯皮’等问题的发生。”
浦口区城管局环卫科科长梁静介绍说,在执行中,各涉农部门每月将抽取30%的涉农行政村按照《标准》进行抽查,相关结果统一报浦口区城管局进行汇总。如在“村容村貌维护”方面,抽查到存在大量积存垃圾、卫生死角的,便将扣1分。
据了解,《标准》将由南京市城管局汇同其他涉农相关部门,下发到各区参照。“有条件的城区可以建立以本标准为总纲的农村长效管护试点工作,选择管护工作基础较好的农村,建立本标准要求下的各类制度和机制,形成全套工作制度和实施经验范本。再基于这套范本,向其他农村提供管理上的指导,先进带动后进,从而推动本《标准》的全面实施。”孙秋阳表示。(石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