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老人拿鸡蛋猝死案二审宣判:超市已尽义务

2021年03月26日07:20  来源:新华日报
 
原标题:法院认定超市已尽安全保障义务

25日,“老人超市拿鸡蛋被拦猝死案”在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去年6月13日,67岁的谷某在超市购物时,口袋里放了两个鸡蛋未结账便欲离开,超市店员将其拦下询问,交涉未果,老人突然倒地猝死。谷某的家属认为,超市应对老人的死亡承担责任,便向南通市崇川区法院起诉,要求超市赔偿38万余元。崇川法院审理认为,超市工作人员的行为属于自助行为,是权利人对合法权利的自我保护,一审驳回原告的全部诉求。谷某的家属不服一审判决,向南通中院提起上诉。

二审中,双方围绕老人倒地猝死超市有无过错以及老人倒地之后超市有无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两个主要争议焦点展开辩论。

合议庭经审理认为,超市工作人员发现谷某的不当行为后即与其交涉,其目的是维护超市正常的经营秩序,制止不当行为,且双方并无大幅度、过激的动作。即便谷某因藏匿鸡蛋未结账被追问而引起情绪波动,导致其突发疾病倒地猝死,二者亦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虽然超市拨打120系在谷某倒地后近20分钟,但鉴于先前双方曾经发生过纠纷,谷某倒地又具有突发性,超市工作人员对谷某的身体状况并不知情,工作人员在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求助符合一般公众的社会认知,具有合理性,认定超市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记者 顾敏)

(责编:萧潇、张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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