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戎芬 记者梅建明)一般来说,在马路上发生追尾交通事故,交警基本都会判定后车的责任,这是依据后车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所致。然而,南京江宁梨树园路段发生两车追尾事故后,当地淳化中队交警查看现场后,却判定为前车负全责。
据介绍,交警接到警情后迅速赶到现场,汪某是前车司机,跟李某原本是在同一车道同方向正常行驶。但汪某走错了路,心急之下在没注意后方路况的情况下直接调头,李某猝不及防,一头撞了上来。交警为此判定,虽被追尾,但前车司机汪某负事故全责。交警提醒,机动车在允许的路段调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