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男子请私教健身练出横纹肌溶解症

2021年03月28日08:10  来源:扬子晚报
 
原标题:请私教健身练出横纹肌溶解症

仇小刚和家人此前在南京玄武区某健身馆办了一张金额为6500元的家庭卡并签订了《会籍合同》,去年5月20日,他与健身馆又签订《私人教练课程服务交易合同》并支付了4200元。第二天,他首次参加私教课程,没想到三天后因身体不适被医院诊断横纹肌溶解症。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任国勇

认定横纹肌溶解症跟健身有关

首次参加私教课程的第二天,仇小刚发现肌肉酸疼,他通过微信咨询健身馆的教练周强是什么情况。周强告知他身体没有问题,可以继续锻炼。仇小刚在周强的指导下进行了健身锻炼。

到了5月23日晚,仇小刚因身体不适去了医院就诊,被确诊为横纹肌溶解症,并在医院住院治疗11天。此后,仇小刚与健身馆协商,提出解除《会籍合同》和《私人教练课程服务交易合同》退费以及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等。由于协商不成,仇小刚将该健身馆诉至玄武区人民法院。

12月15日,玄武法院委托南京康宁司法鉴定中心就仇小刚5月20日至22日的健身行为与其5月23日确诊为横纹肌溶解症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鉴定。今年1月,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为:据现有资料,在不能证明被鉴定人存在其他可能导致横纹肌溶解症的病因的情况下,应认为其横纹肌溶解症病情的产生与2020年5月20日至5月22日的健身行为存在因果关系。

法院采纳了司法鉴定意见

在审理中,被告主张,5月21日课程主要安排的是柔韧性测试,5月22日是开合跳等训练,强度均不大,每次时间大概是50分钟,符合一般人的训练标准,远不至于引起横纹肌溶解症。不过,仇小刚在第一天训练完成后要去游泳,教练劝阻过,但他还是去游泳了,游了四五十分钟。被告认为,游泳是高强度活动,有可能引起横纹肌溶解症。仇小刚是在22日进行的游泳活动。而仇小刚诉称,游泳前教练说可以,但不能太长时间,他是在21日进行的游泳活动。此外,他在第一天进行柔韧性测试后还做了心肺测试、器械使用等。回去之后身体有一点疼了。但教练说只是简单的劳损,第二天训练完回去之后就不能走路。

法院认为,对案涉的鉴定意见予以采信。被告认为,仇小刚不顾教练劝阻坚持游泳,是引起横纹肌溶解症的原因之一,应承担主要责任,但法院并没有采信。结合查明的事实,法院酌定被告承担80%责任。经核定,法院认定仇小刚的损失总计为7000余元,由被告的健身馆承担5000余元的赔偿,解除双方签订的《私人教练课程服务交易合同》和《会籍合同》,退还相应的费用。

法官提醒:眼下正是健身热潮兴起,因健身服务合同、健身人身安全等引发的纠纷逐渐多发。体育运动本就存在一定的风险性,私人教练作为提供专业课程训练的老师,不仅应教授学员正确的健身动作,还应对学员在训练中的身体情况作出准确分析判断,合理规划学员课程强度、时长,对学员人身安全起到保障义务。健身行业应加大规范行业制度力度,提升私教专业水平及素质。

(责编:唐璐璐、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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