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由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公安厅等有关部门制定,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审定后印发的《江苏省旅游包车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施行。
江苏作为旅游大省,共拥有在营旅游包车企业507家、旅游包车2万余辆。《办法》明确,旅游包车应当在具备条件的汽车客运站点或旅游集散中心发车。汽车客运站点或旅游集散中心应当严格执行超载营运客车不出站、安全例行检查不合格营运客车不出站、旅客未系安全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营运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等“六不出站”规定。
《办法》特别强调,要通过实施旅游包车进站安检,进一步提高旅游包车安全管理水平。旅行社负责游客实名登记和实名制查验,游客应当配合实施行包安检,不配合的,旅行社应做好解释和说服工作;仍不接受安检的,应当拒绝其上车。 (记者 付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