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运河江苏段核心区将实施分类管控 国土开发清单管理

2021年04月13日21:47  来源: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
 
原标题:国土开发清单管理 城乡风貌分段引导 大运河江苏段核心区将实施分类管控

  省政府近日印发《大运河江苏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暂行办法》,统筹推进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升、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等相关工作。

  《办法》明确大运河江苏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按照滨河生态空间,城市、建制镇建成区及核心监控区其他区域予以分类管控,实行国土空间准入正(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其中,滨河生态空间内,严控新增非公益性建设用地,原则上不在现有农村居民点外新增集中居民点;核心监控区其他区域内,实行负面清单管理,除军事、外交,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建设项目外,禁止大规模新建扩建房地产,大型及特大型主题公园,及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工矿企业等项目。城市、建制镇建成区内,严禁实施不符合产业政策、规划和管制要求的建设项目,老城改造也应加强建筑高度管控,并限制各类用地调整为大型工商业、商务办公、住宅商品房等项目用地。

  在国土空间用途方面,《办法》明确,生态用途区域内,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对中运河段、淮扬运河段、江南运河段等不同岸线所在区位,进行分段引导,实现大运河沿线自然和人文景观的整体保护和塑造,确保城市风光与运河风光协调辉映。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郝朦、冯水清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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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妍、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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