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长假首日,人们出游热情高涨,各高速公路流量攀升,尤其是私家车短途游增多,违法行为也屡有发生.记者昨晚从交警部门了解到,今天,高速公路交警共查处了12起超员,均是私家车出游,司机分别受到罚100元、记3分或6分的处罚。
今天上午10时许,市交警支队高速一大队民警在沪蓉高速薛家收费站执勤时,一辆苏D牌照的小轿车被拦下.经核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超员20%。民警依法对司机张某作出罚款100元、记6分的处罚。张某对此有些不解。他辩称,他车上有个小孩,不应该算“一个人”。民警解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载人的核定人数是指广义上的自然人,包括已出生婴儿、未成年儿童。从安全角度出发,汽车安全带是按人数配置的,当车辆实际承载人数超出限定人数时,超出乘客将会因没有安全带而得不到有效保护。
当天,我市各高速大队共查获超员12起,以家庭、朋友聚集出游为主,超员的车上多有小孩,有的由大人抱在怀里,驾驶员普遍认为儿童坐在成人怀里,不属于超员。对此,民警提醒,这种认知是错误的,一旦出现意外情况紧急刹车,乘客往往无法抱住怀中儿童而将其甩出去,引发危险。带小孩坐车,一定要配置安全座椅。
“超一个,很可能就要被罚100元、记6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一大队民警李金刚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驾驶非营运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罚100元、记3分;超过核定人数20%(含20%)以上的,罚100元、记6分,这就意味着,核载5人的小车,只要增加1人,就属于载人超过核定数量20%以上,将面临罚100元、记6分的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