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苏州5月12日电 (记者王继亮)日前,苏州张家港市应急管理局对外通报4月份安全生产执法情况,37家企业因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进行危险作业,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等违法行为遭处罚。
其中,张家港市煜福祥鞋业有限公司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五)项被罚款;苏州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危险作业,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依据《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一条被罚款;张家港市杨舍镇悦丰工程维修队进行危险作业,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依据《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一条被罚款;张家港市湘苏模具厂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七)项被罚款;张家港市供商烟花爆竹贸易有限公司向未取得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烟花爆竹,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被罚款;张家港市五金交电化工有限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被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