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通5月19日电 近日,南通海门区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试行)》,从“加快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发展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乡村公共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类主体在乡村人才培养中的作用”等四个方面提出20条实施意见,对乡村人才培育进行了目标细化,分类加强乡村振兴各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吸引各类人才集聚乡村、建设乡村、奉献乡村。
乡村振兴,关键在人。今年2月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海门积极响应,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5月中旬实施产业人才集聚工程,以“产业旺”带动“乡村兴”。
为此,海门依托张謇企业家学院,联合省三星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每年培训乡村企业家400人(次)以上。“十四五”期间,该区力争入选省级农业科技类重点项目2个以上,每年引进“双创”类创业人才(项目)1个以上,农业类名校专业人才20名以上。设立“职业农民培育指导站”,每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3000人以上,其中掌握各类种养技术的持证农民比例达到50%以上。支持鼓励传统技艺人才创办特色企业,乡村振兴名师(大师)优先纳入区优秀乡土人才培养管理,培养期内给予1500元/月的津贴补助。经认定的名师工作室、大师传习所,视人才培养情况,最高给予每年5万元的以师带徒培训补助。
实施公共服务人才培优计划,为乡村振兴激发内生动力。海门将统筹城乡教师资源,加大优秀教育人才引进力度,鼓励优秀海门学子回海从教,最高奖励30万元。加大乡村定向师范生培养力度,每年乡村定向师范生投放指标不少于50人。加强乡村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建筑鲁班人才培养工程”,“十四五”期间,招录预防医学专业毕业生15名以上,每个区镇卫生院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加大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力度,每年培养80名以上,区财政给予专项补助。培养复合型建筑领军人才70名以上、专业技术骨干人才1800名以上。
《意见》明确实施乡村治理人才“雁阵强基”行动,以“乡村善治”助力“乡村振兴”。选优配强区镇领导班子特别是区镇党(工)委书记,健全从乡镇事业人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中选拔区镇领导干部常态化机制。加大在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区镇领导班子、定向招录公务员、选聘区镇事业编制力度,强化关爱激励。优化村干部队伍结构,每村至少有1名35周岁以下员额干部,45周岁以下员额干部一般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和农村法律人才队伍建设,2021年底前,全区村(社区)各网格培育1-2名“法律明白人”和学法用法示范户,引导其在村级民主议事、普法宣传、矛盾化解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有序推进在农村“五老”人员中选聘人民调解员,各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至少有1名“五老”人民调解员。按照“4+1”工作模式,完善和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
此外,海门坚持把乡村人才振兴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区委建立乡村人才振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区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指导,区农业农村局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把乡村人才振兴纳入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和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加强乡村人才振兴投入保障,对村定职干部报酬建立自然增长机制。人才补贴激励政策适当向涉农企业倾斜,鼓励更多的人才向涉农企业流动。每年将不低于5%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保障用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俞新美 王友胜 王继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