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发布“婴幼儿托育”服务合同范本 指导规避霸王条款

2021年05月28日14:18  来源: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
 
原标题:南京发布“婴幼儿托育”服务合同范本 指导规避霸王条款

很多家长会把0至3岁的婴幼儿送托育机构。但是,婴幼儿托育机构的班级工作人员和婴幼儿人数配比是多少?孩子生病请假临时不去,如何退费?老师可以在家长没有提供处方的情况下,给孩子喂药吗?5月27日,南京市婴幼儿早期发展行业协会与南京市消费者协会共同推行《南京市婴幼儿托育服务合同范本》,范本里对这些问题都做出了明确。

《南京市婴幼儿托育服务合同范本》共有九条内容,包括合同期限、履行地点、服务对象;服务方式、班级设置和人员配备;费用及支付方式等。明确了托育机构和家长双方的权利义务。律师表示,目前市场上很多托育机构的合同都是由机构自行制定,五花八门,不少还存在霸王条款、不公平条款。

南京市律协教育与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张飞峰表示:“曾经我们就遇到一些投诉托育机构的,比如说在服务的过程中出现了人员配备力量不齐,原来约定的一个人带几个孩子,突然人越来越多了,托育机构的力量不够,就照顾不过来其他的孩子。在这个过程中孩子享受不到这个服务,就出现了孩子生病等等意外的情况。在这个过程中合同上没有明确约定,家长就要去维权,就很被动。”

《合同范本》中,针对不同月龄的婴幼儿设置了四种班级服务,每种班级明确人员配备比例。比如乳儿班服务6至12个月婴幼儿,每班10人以下,工作人员与婴幼儿人数比为1比3。对于很多家长关心的退费问题,范本中也有详细说明,比如,由于婴幼儿请假、转学、退学、插班等原因,当月在园天数不足4天(含4天)的,按保育费交费额的80%退还;超过4天但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的,按保育费缴费额的50%退还等等。

对此,有婴幼儿家长表示:“这让我们有一个明确的参照,不像是之前在其他一些地方,比如请假不满15天,就只退你可能是20%、30%的费用。”

记者从南京市婴幼儿早期发展行业协会了解到,目前南京全市共有700多家早教托育机构,5月27日,首批8家机构公开承诺将应用《合同范本》,下一步他们将鼓励更多托育机构使用合同范本,并作为机构评估检查的一项指标,纳入日常监管工作中。

南京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曹炜表示:“我们主要想通过合同的范本引导到各个行业,像美容美发、健身这些预付费行业,矛盾比较多的行业,尽量采用这种规范的合同,而且由消协参与,政府的监督部门参与,这样能够减少矛盾的产生。”

目前,市民可以通过“南京315”网站,或者“南京消费”微信服务号,查看合同范本的详细内容,南京消协也提醒婴幼儿家长,选择托育机构时,可以要求托育机构使用这份合同,或者是参照合同范本签订相关合同。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董雯、刘小慧报道)

(责编:萧潇、张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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