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招3350人东南大学招4050人 2021本科招生章程发布

2021年06月16日10:39  来源:江苏教育频道
 
原标题:南大招3350人、东大招4050 人,2021本科招生章程发布!

  近日,南京大学和东南大学发布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其中,南京大学计划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3350人,东南大学计划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4050 人。招生章程中还有哪些重要内容,一起来看看~

  南京大学招生计划

  南京大学2021年继续实行按专业和学科大类(以下统称“专业”)相结合的招生模式,计划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3350人。学校根据办学发展需要继续对大类设置进行优化,2021年招生专业和分流方向以学校公布的《南京大学本科招生专业(类)目录(2021年)》为准。

  录取规则

  南京大学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高考实际成绩(不含政策加分)进行专业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实际成绩相同时,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位次排序。未提供投档位次的,文史类(或首选科目为历史)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工类(或首选科目为物理)、3+3模式综合改革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需满足填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我校强基计划、外语类保送生、综合评价、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录取按照教育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和我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以及因疫情防控公布的调整方案执行。

  我校面向农村及贫困地区的国家专项计划和励学计划、民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华侨和港澳台地区考生录取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及我校有关招生办法执行。

  我校戏剧影视文学为艺术类专业,报考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或首选科目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以上。我校依据进档考生高考实际成绩(不含政策加分)和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按照招生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我校各专业的录取不规定男女生比例。入学后除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另行规定外,其他专业学生均须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英语课程和学位英语考试,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我校在部分省份提前批次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我校在特殊类型招生中作为报名资格审核的参考,在强基计划中作为面试的参考,在普招录取中作为专业志愿调剂的参考。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1859680

  传真电话:025-89686606

  监督邮箱:qingfengnanda@nju.edu.cn

  招生主页:http://bkzs.nju.edu.cn

  电子邮箱:bkzs@nju.edu.cn

  官方微信:南大招生小蓝鲸(ndzsxlj)

  东南大学招生计划

  我校围绕培养领军人才的目标,创新“三制五化”人才培养模式,2021年继续实行按专业和学科大类(以下统称“专业”)相结合的招生模式,计划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4050 人。

  录取规则

  我校按照文史类、理工类和艺术类分类录取考生。对于生源地为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与报考专业要求相一致,录取时我校按照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投档时,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专业录取时,对各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我校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不适用)。

  所有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顺序录取(即分数优先)。同一专业录取时,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文史类或首选科目为历史的综合改革省市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实行“3+3”模式的综合改革类、理工类和首选科目为物理的综合改革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符合各项条件且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本规则适用于所有我校投放生源计划的各省(区、市)。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根据各省安排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我校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办法为:在强基计划中作为面试的参考,在普通高考录取中作为调剂考生专业志愿的参考。

  联系方式

  学校本科招生网站:https://zsb.seu.edu.cn/;

  咨询电话:4006910286;

  传真: 025-52090273;

  学校纪委监察处投诉电话:025-52090126。

(责编:孟二波、张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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