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个土地日,江苏一批土地节约集约模范受表彰!

2021年06月26日08:16  来源:新华报业网
 
原标题:第31个土地日,江苏一批土地节约集约模范受表彰!

  交汇点讯 6月25日,第31个全国土地日如约而至,此次主题是“节约集约用地 严守耕地红线”。当天下午,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召开第31个全国土地日纪念大会,表彰2020年度全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市、县(市、区),并为下一步全省自然资源高质量发展指明方向。

  徐州市、常州市、苏州市获2020年度“江苏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市”称号,南京市雨花台区、无锡市锡山区、江阴市、丰县、新沂市、邳州市、常州市新北区、常州市武进区、溧阳市、常熟市、太仓市、南通市崇川区、如东县、射阳县、扬州市邗江区、宝应县、靖江市、泰兴市、宿迁市宿城区、泗洪县等20个县(市、区)被评为2020年度“江苏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县(市、区)”。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一直是江苏自然资源工作的行动指南。“十三五”期间,全省落实耕地保有量7745万亩,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确保耕地数量有保障、质量有提升,维护全省粮食安全。自2018年“增存挂钩”实施以来,全省消化利用批而未供土地超40万亩,处置闲置土地5万余亩,每年均超额完成部下达的处置任务,节约集约成效显著。

  “耕地是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的‘压舱石’,必须拿出‘长牙齿’的硬措施,推动耕地严格保护水平再提升;节约集约是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催化剂’,必须建立‘系统化’的好机制,推动资源高效利用水平再提升;改革创新是破解治理难题的‘金钥匙’,必须打造‘实用性’的工具箱,推动深化改革水平再提升。”纪念大会上,省自然资源厅厅长刘聪强调,接下来,要进一步深化土地管理改革创新,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加强自然资源整体保护与高效利用,实施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推动自然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更高起点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沈佳暄

  图片 卢晓东

(责编:李子佩、张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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