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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首个设区市“长江水上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在泰州设立

2021年12月20日22:10 | 来源:人民网-江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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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长江水上交通安全和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力度,12月17日,泰州市长江水上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正式成立,这是江苏省首个设区市“长江水上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

泰州市长江水上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由泰州市人民政府发文设立,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第一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泰州海事局局长担任主任,泰州海事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江苏省引江河管理处等11家市级机关单位(部门)分管负责人以及靖江市、泰兴市、兴化市、海陵区、姜堰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等各市(区)分管负责人担任副主任。泰州市长江水上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泰州海事局。

泰州市长江水上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成立后,将负责综合研判全市长江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研究部署和督促指导长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统筹协调解决长江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长江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推进长江水上交通安全和污染防治工作。

近年来,长江泰州段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但稳中有险、稳中有忧,安全风险长期存在并持续影响。前期,泰州海事局系统分析研判了泰州长江水域存在的“巨灾类、灰犀牛类和黑天鹅类”三大类九个方面安全风险,专题报告市委市政府并获主要领导批示肯定,要求尽快建立长江水上交通安全议事协调机制,研究具体风险防控措施并推动落实。

此次全市长江水上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的设立,将有利于全方位构建全市长江水上交通安全和污染防治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增强统筹发展的平衡性和协调性;有利于破解长江水上交通安全和污染防治面临的堵点难题,推进全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绿色、高效的长江水上交通安全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水上安全保障。

泰州海事局也将切实履行市长江水上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全力推动专委会高效运行,制定明确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职责,细化长江泰州段水上安全风险防范应对措施,切实发挥专委会对长江水上交通安全和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作用,推动各方落实责任,加快形成“政府主导、属地负责、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长江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污染多元治理格局。(桂海兵)

(责编:唐璐璐、吴纪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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