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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报:扬州市对自然保护地监管不力 非法侵占问题突出

2021年12月23日10:34 | 来源:人民网-江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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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扬州12月23日电 (张玉峰)23日上午,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对外通报扬州市对自然保护地监管不力基本情况。2021年12月,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扬州市督察发现,扬州市对自然保护地监管不力,管控要求落实不到位,非法侵占问题突出,保护地生态安全受到威胁。

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要求,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和分区管控,严格保护生态功能。扬州市现有自然保护地18个,其中自然保护区4个、湿地公园9个、森林公园3个、地质公园1个、风景名胜区1个,总面积为68152.7公顷,自然保护地数量及面积均居苏中三市首位。

通报中提到,当地监管缺位,非法侵占问题突出。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禁止任何人进入核心区,缓冲区内禁止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督察发现,宝应运西湿地、扬州渌洋湖、高邮市绿洋湖等3个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未采取必要的限制措施,人员、车辆随意进出。扬州渌洋湖自然保护区内水产养殖面积超过11000亩,接近保护区面积的一半,其中核心区内养殖面积超过480亩。高邮绿洋湖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水产养殖面积超过1300亩,鸿昇养殖场长期占用核心区约40亩水杉林地从事禽类养殖,对湿地植被造成破坏。

人民网注意到,当地近期比较火热的周末游玩地扬州户外猩球山野度假乐园也在通报之列。该项目在未取得规划、土地等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2021年9月投入运营,部分娱乐设施和附属用房位于扬州西郊省级森林公园生态红线范围内。仪征市相关部门直至督察组关注后才对有关问题开展调查核实。

此外,仪征市青山垃圾填埋场位于龙山省级森林公园内, 2012年停止接收垃圾填埋,依据《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程》的要求,必须实施封场工程。但当地直至2018年才启动封场,目前仍保留部分区域作为应急填埋设施。垃圾运输、填埋作业对森林公园资源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高邮市城南新区闸河村养鸭场位于高邮市绿洋湖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占地面积约7000平方米。该养殖场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畜禽粪污直接排入周边坑塘,督察人员现场检查时,养殖场正在进行清塘作业,大量畜禽粪便堆放在坑塘边,散发浓烈恶臭气味。清塘废水通过软管排入附近河道,采样检测结果显示,排水井内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分别超过地表水V类标准7.4倍、38.1倍、28.5倍。周边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多次向督察组投诉举报。

扬州日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是位于宝应运西湿地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的一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督察组检查发现,该公司用于贮存粪污的露天沼液池已堆满,企业将粪污排入紧邻沼液池的一条未做任何防渗处理的沟渠,沟渠内积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分别高达609毫克/升、412毫克/升。场外河道已受到严重污染,水体氨氮浓度达到19.8毫克/升,超过地表水V类水质标准8.9倍。

通报指出,扬州市对自然保护地管理基础能力建设重视不够,全市18个自然保护地中,设立专门管理机构的仅有7个,普遍缺少专业技术人员,资源调查、监测、评估、建档和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扬州市在贯彻落实首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中提出,2019年底前成立扬州渌洋湖自然保护区专门管理机构,但相关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至今未落实到位,仍由属地镇村代为管理。宝应县生态建设办公室承担运西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职能,2020年9月机构撤销后,保护区管理出现真空。

扬州部分自然保护地规划编制和执行不到位。其中,宝应运西湿地自然保护区早在2000年就已批复设立,但建设规划迟迟未能出台。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7月向仪征市反馈扬州西郊省级森林公园、仪征铜山省级森林公园未编制总体规划等问题,至今未整改到位。《扬州凤凰岛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2015~2024)》提出拆除与湿地公园主题不符的烧烤园,但公园内露天烧烤项目仍在营业。

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认为,扬州市对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体系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相关部门执法不严、监管缺位,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虚化弱化。下一步,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责编:孟二波、吴纪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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