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月活动启动
宣传队出征授旗。人民网记者 王继亮摄
人民网南通5月20日电 (记者王继亮)20日上午,《南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月活动启动。《南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南通市将运用报、网、屏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对《条例》进行解读。
南通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盛慧琴在活动现场介绍,《南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南通市立法工作又一重大成果,为促进《条例》的宣传普及,迅速掀起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热潮,增强全体市民文明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南通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决定从今天起,以“学文明条例,做文明市民,创文明城市”为主题,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宣传月活动。
根据部署,南通市将充分运用报刊、频道、电台、网站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对《条例》进行深度解读,回应群众关注热点。依托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开展现场宣传、法律咨询等文明实践活动,大力宣传普及。制作宣传小视频,依托城市公共空间现有宣传载体,在机关部门、重点商圈、公交站台、服务窗口等进行滚动播放,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组织各级文明单位、各类志愿者进机关、进单位、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教育引导市民群众成为文明行为的倡导者和践行者。指导各级各部门单位结合工作实际,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分线分块组织有针对性的宣传,使《条例》中的重点内容迅速入街入巷、入门入户、入脑入心。
活动期间,以弯腰“小善举”捡起社会“大文明”的朱盼盼、风雨兼程二十载,恪尽职守的文明交通守护者徐志鑫等10余名南通市首批“文明南通代言人”接受聘书并集体宣誓。
启动仪式由南通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蔡忠主持,南通市委副书记、宣传部部长沈雷,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葛玉琴,南通市委副秘书长郭毅浩,南通市人大法工委主任焦广琪,各县(市、区)宣传部部长、文明办主任,各级文明单位代表,文明社区、街道代表,学生、志愿者代表,市民代表等参加本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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