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新闻 要闻 时政 法治| 国际 军事| 台港澳 教育| 社会 图片 观点 地方| 财经 汽车 房产| 体育 娱乐 文化 传媒| 电视 社区 政务通 博客 访谈| 游戏 彩信 动漫 RSS
当前位置人民网江苏视窗 > 浙商刘祖煌自陈因重组获罪 江苏金湖协调未果 > 新闻评论

评论:浙商刘祖煌自陈因重组获罪 江苏金湖协调未果

已有 510 人发表评论

网友:匿名网友 2014-01-20 20:11:58

诸暨跑了那么多欠债的他们不抓,来抓不欠债的人。目的何在?怚心何在??????

网友:匿名网友 2014-01-21 16:52:49

匿名发帖,粉刷自己,有点过了。

网友:匿名网友 2014-01-22 10:51:26

希望政府能够成为正真为百姓企业保驾护航的卫士,多为人民服务。对那些为百姓提供工作岗位,为社会做出贡献,做实事做好事的企业,给于帮助扶持,而不是胡乱瞎搞!

网友:匿名网友 2014-01-22 22:15:01

诸暨的警察有多不负责,从“方圆事件”就可以看出来了 忘上层领导来查查

网友:匿名网友 2014-01-23 20:21:32

我为我是诸暨人感到羞愧!

网友:匿名网友 2014-01-24 19:00:36

诸暨政府及警察有点````欠债还钱与犯罪受罚是两码事,不应该混为一谈,企业之间的纠纷应通过正常的民事途径解决,地方政府不宜滥用法律武器为企业谋取利益。

网友:匿名网友 2014-01-25 14:50:10

政府及相关部门 还让企业及百姓安居乐业吗?这个春节还笑的出吗?

网友:匿名网友 2014-01-25 18:56:03

人民的人民网、党的网、正义的人民网,你们的报道,击中腐败不法分子的痛处了,从个别评论中已经看到对你们的杂喑,坚持住,我们广大网民支持你们如真报道,希早日揭开真相!

网友:匿名网友 2014-01-25 18:57:20

陶朱街道办事处签发并加盖公章的违法“会议纪要”直接责任人肯定属于滥用职全罪,这是无可非议的事实。无耻,真无耻。

网友:匿名网友 2014-01-25 19:06:18

用莫须有的罪名强加给无辜的人,实在是无法无天!难道说,真的是权大于法吗!真不懂了,查查查。

网友:匿名网友 2014-01-25 21:06:16

诸暨的领导害得刘老板过年没有了滋味

网友:匿名网友 2014-01-26 12:43:55

过年了,中纪委怎么还不赶快把这些事情调查清楚,那就让焦点访谈搞一下。

网友:匿名网友 2014-01-26 13:00:12

反贪局的呢?应该对诸暨这些贪官彻查清楚,怎么还能让他们心安理得过年呢,到底还有天理吗,还有公正吗?

网友:匿名网友 2014-01-26 22:25:13

大晚上的上网看到这种文章 可悲啊 政府怎么能这么对待好人

网友:匿名网友 2014-01-26 22:43:41

希望政府能够成为正真为百姓企业保驾护航的卫士,多为人民服务。对那些为百姓提供工作岗位,为社会做出贡献,做实事做好事的企业,给于帮助扶持,而不是胡乱瞎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