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海门出台定点零售药店刷卡待遇负面清单

2020年07月17日16:39  来源:海门之窗
 
原标题:我市出台定点零售药店刷卡待遇负面清单

昨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海门市定点零售药店刷卡待遇负面清单(试行)》已于近日出台并下发,这标志着我市药店监管开启了新模式。

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是医保制度的“生命线”,加强基金监管是医保部门的首要政治任务。为扎紧医保基金监管制度笼子,市医保局以问题为导向,狠抓制度建设,创新工作举措。实施的定点零售药店刷卡待遇负面清单,结合定点零售药店记分办法,一柔一刚,促规范与严惩戒并重;建立定点零售药店退出机制,打破医保定点资格终身制,对违反医保服务协议的定点药店“零容忍”,打造定点药店基金监管安全网。

据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我市共有400多家零售药店,医保定点零售药店329家,在加强内部管理、增强自律意识、规范经营场所、提升服务水平、依法监管、诚信经营等方面需要不断完善。此次出台的定点零售药店刷卡待遇负面清单共计40条,涉及药店完善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能力、加强信息安全管理、服从部门监管等4个方面。负面清单将纳入我市医保日常稽核和基金监管工作重点,相关药店一旦越线将被严肃处理。

市医保局要求各定点零售药店要对照负面清单立行立改,主动守法经营,珍惜定点资格,做到规范服务,履行签订的承诺;立足长远、诚信经营,构建全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管理新格局;强化医保政策学习,牢记医保管理的政策依据,守住医保政策底线,提供优质药事服务。目前,负面清单已全部下发至各医保定点药店,于8月1日起执行。(刘海滢 倪浩淞)

(责编:萧潇、张鑫)

江苏要闻

给领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