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日报 》2020年10月12日 第 07 版 版面截图
图一
原题:窗台摆花盆不安全
近日,笔者在江苏南通市通州区一居民小区看到,楼上有住户将花盆放在窗台上,且没有可靠的固定措施,稍受外力碰撞,就可能坠落下来,威胁行人安全(见图一)。
前段时间,高空坠物伤人的事情发生了很多起。民法典也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希望更多居民能认识到高空坠物的危险性,不在窗台上摆放物品,以免不慎坠落,造成他人受伤。
江苏南通市 杨汉祥 吴庆华 谢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