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颁布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2月1日起施行

2021年01月26日19:26  来源:人民网-江苏频道
 

人民网徐州1月26日电 (闫峰)26日上午,江苏徐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即将实施的《徐州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的相关内容,并就其制定背景及实施进行解读。

据徐州市市场监管局四级调研员刁兴腾介绍,2020年5月,江苏省市场监管局与徐州市政府签署了推进高质量发展合作协议后,徐州市积极争取市级地方标准制定权限。2020年6月,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批复,同意徐州市开展地方标准制定工作,由徐州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制定,《办法》于2020年11月经市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1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了解,《办法》共5章40条,包括总则、标准制定、标准实施、监督管理和附则,主要明确了徐州市地方标准制定主体和范围,确定了徐州市地方标准的管理职责,徐州市地方标准的制定程序,标准化工作的激励措施等四个方面的内容。《办法》明确了制定主体是徐州市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范围是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以及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领域。

《办法》中规定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是地方标准提出、起草、征求意见部门,市标准化主管部门是地方标准的立项、审查、批准、编号、发布部门;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标准制定和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办法》还明确了对在地方标准化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的相关条款。

徐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新闻发言人于洪亮表示,作为世界“通用语言”——标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也是国家质量技术基础建设的重要内容,受到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近两年来,徐州市在多领域推进技术标准战略,跨区域、跨行业融合协作,探索实施标准提档升级工程、新产业新动能标准领航工程和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目前徐州市已累计诞生6项国际标准、353项国家标准、238项行业标准、139项地方标准。 

(责编:张妍、吴纪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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