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事部门宣传贯彻《长江保护法》

2021年03月02日09:00  来源:人民网-江苏频道
 

3月1日,《长江保护法》正式施行。此前,江苏海事局执法人员走进码头、走上船头,与船员和港口生产作业工人面对面交流,营造良好普法氛围。

在张家港,海事部门开展依法沪江主题巡查宣传活动,加大对取水口、危险品船舶停泊区等重点水域巡查,并向船员发放《长江保护法》宣传册,有针对性地将涉及船舶的相关条款进行重点解读。“作为我们航运从业者来说,就是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在船舶垃圾、油污水处理以及岸电使用等方面切实落实要求,为长江保护尽一份力。”“神华**”轮船长谢聪说。

在常州,海事部门联合市文明办、团市委、市教育局和高新区长江大保护指挥部共同组织开展“你我共守一江水”长江大保护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希望通过本次活动能够促进常州广大群众围绕融合发展、绿色发展、创新发展,合力守护一江水,统筹推进长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实现长江生态环境共享共赢。”常州海事局政委韩光民说。

在扬州,海事执法人员将《长江保护法》送到重点涉水企业和到港船舶。此外,执法人员还要求到港船按照规定送交船舶污染物并在靠泊期间使用岸电,严格遵守水污染防治相关规定,使用“船E行”APP软件对防污染作业进行报告;对于码头企业,执法人员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树立环保意识,并认真学习相关法规,形成良好的内部氛围,主动为到港船接收船舶污染物和提供岸电,与海事管理部门配合,继续做好船舶防污染工作。

近年来,江苏海事局践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创新驱动,全面构建船舶污染防治“江苏模式”,服务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据介绍,为更好地落实《长江保护法》,江苏海事局将全面开展船舶使用低压岸电示范区、高压岸电示范点建设,加快船舶码头岸电设施标准化进程,提高船舶岸电使用率,降低船舶靠港期间大气污染物排放,促进节能减排。强化对船载危化品运输风险管控,严格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审批,源头防控剧毒化学品、内河禁运危化品水上非法运输;充分运用船载AIS和国产VTS系统,对辖区载运危化品船舶实施监控,提高水上危化品运输、作业安全系数。

“同饮长江水,共抓大保护,江苏海事局将持续开展《长江保护法》宣传贯彻实施工作,积极营造长江大保护的良好氛围,做实做优做精船舶污染防治‘江苏模式’,深化‘一零两全四免费’治理机制,全面落实‘港航企业全动员、污染治理全覆盖、接收处置全落实、监管服务全链条’要求,督促辖区港航企业、船舶落实长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义务,为守护好一江碧水贡献海事力量。”江苏海事局危管防污处处长费中强说。(志勇 石磊)

(责编:唐璐璐、吴纪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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