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男子违停殴打执勤民警 犯袭警罪获刑8个月

2021年04月01日11:55  来源: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
 
原标题:违停还殴打执勤民警 男子犯袭警罪获刑8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自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新增了“袭警罪”。3月初,辽宁男子吕某在江苏常州,因拒不配合执法且挥拳殴打执法民警和配合民警执法的警务辅助人员被拘留。3月31日下午,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按袭警罪判处吕某有期徒刑8个月。

3月3日上午,来自辽宁锦州吕某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将一辆牌号为辽GJ2496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停放在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工业大道路边,并在车内休息。当天上午9点20分左右,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钟楼大队邹区中队民警杨勇刚带领2名警务辅助人员巡逻时,发现吕某违停的大货车,便上前依法调查处理。

在民警要求货车驾驶员出示行驶证、驾驶证配合执法时,驾驶员吕某的父亲拒不出示相关证件配合执法,且对执法民警进行推搡。吕某也从货车上跳下,用拳头对着民警头部猛击。并对一名警务辅助人员连续挥拳殴打,造成民警和警务辅助人员受伤。

经常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民警杨勇刚受轻微伤。案发后,吕某的父亲被行政拘留7天。而吕某因涉嫌袭警罪被常州钟楼区人民检察院起诉到法院。

被告人吕某说:“作为一个成年人,对于法律认识程度不够深。而且冲动袭警,触犯了法律,是不对的。以后,也没有以后,避免再次触犯法律。其次对被害人说声对不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吕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鉴于被告人吕某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从轻情节,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蒋岚 常州台 报道)

(责编:萧潇、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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