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原副县长徐雪峰受贿超370万元获刑10年

2021年04月27日18:52  来源:人民网-江苏频道
 

人民网连云港4月27日电 (闫峰)日前,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原县委常委、副县长徐雪峰违法犯罪一案审理终结,徐雪峰受贿超370万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至2020年间,徐雪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江苏某集团公司、连云港某咨询公司等单位和董某某、邢某某等个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支付、资产收购、苗木销售、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13年至2020年间,徐雪峰先后多次收受上述单位及个人给予的人民币213万元、美元1.1万元、加拿大元0.2万元、存有人民币148万元的银行卡、价值人民币0.2万元的超市购物卡和价值人民币6.7256万元的金块,共计折合人民币376.42124万元。

根据公开的审理资料显示,在2012年至2020年的8年时间里,徐雪峰被查明的受贿记录多达11笔,在这些受贿犯罪记录中,有10笔与其任职海州区期间有关,一笔在任职东海县副县长收取。徐雪峰在海州区任职期间的涉案受贿金额高达369万余元。其受贿犯罪的主要手段,多为利用自己手中掌握的权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支付、资产收购等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取他们贿送的所谓“好处费”或“感谢费”,从而实施钱权交易犯罪。

审理法院认为,徐雪峰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并多次收受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2021年3月8日,审理法院根据徐雪峰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作出了上述一审判决。

1974年出生的徐雪峰,2011年2月从连云港市原赣榆县罗阳镇党委书记一职上升任连云港市原新浦区副区长。2014年原新浦区和海州区合并为海州区后,徐雪峰任海州区副区长。2016年5月任海州区委常委、海州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2019年2月,调任东海县委常委,同年3月任东海县委常委、副县长。因涉嫌受贿犯罪,2020年5月20日徐雪峰被留置,同年11月18日被刑事拘留,12月1日被逮捕。

(责编:唐璐璐、吴纪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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