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一副处级干部因受贿和滥用职权获刑八年

2021年04月02日11:19  来源:人民网-江苏频道
 

人民网徐州4月2日电 (闫峰)日前,徐州市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党工委委员、副主任兼段庄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徐鹏(副处级)违法犯罪案宣判,徐鹏因犯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一审被判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40万元。 

徐鹏2019年8月7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沛县公安局监视居住, 2019年11月29日涉嫌受贿罪被徐州市监察委员会留置,2020年1月9日被逮捕。

经审理法院审查查明,2005年至2014年间,徐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房屋销售、职务提拔、工程承揽、土地承租、拆迁补偿等方面,为毛某某、胡某某以及彭某某谋取利益,先后6次收受上述人员送予财物共计290万元。

法院在对徐鹏涉滥用职权罪的审理中查明,2011年2月,以徐州市泉山区政府为主体,由某办事处具体实施的某改造项目启动,在该街道任职并总体负责拆迁工作的徐鹏,利用职权推荐介绍毛某某担任拆除组负责人,毛某某以其黑恶组织成员为班底成立拆迁组负责具体拆除工作。

2012年至2013年期间,为追求政绩、推进拆迁进度,徐鹏擅自指使并授意毛某某对未同意拆迁的小区住户进行滋扰,逼迫住户搬离,并超越职权部署强拆方案,对不愿搬迁的住户实施强拆,先后实施10余起强拆、偷拆。在徐鹏授意违法拆迁过程中,滋生2起寻衅滋事、1起故意伤害、3起非法拘禁、10余起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影响群众正常工作、生活,在当地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责编:唐璐璐、吴纪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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