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京5月12日电 (唐璐璐)据江苏省住建厅5月11日通报,5月9日5时40分左右,位于南通市海安经济开发区的一工程工地发生一起物体打击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
通报称,事故地点位于海安经济开发区动力大道北侧,开发大道西侧。该项目由海安县城东新农村安置房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南通工泰建设有限公司施工、江苏聿铭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
通报要求,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据江苏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建质安〔2011〕847号)文件的要求,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