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敏:积极推进人大依法行使 重大事项决定权

2021年06月03日12:26  来源:扬州日报-扬州网
 
原标题:李小敏:积极推进人大依法行使 重大事项决定权

  6月1日,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李小敏来扬州调研地方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情况。李小敏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稳妥把握、积极推进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陈蒙蒙,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心旻陪同调研。

  在扬期间,李小敏一行来到运河大剧院,认真听取我市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文化产业重大项目建设以及永久性绿地保护决议实施等方面工作汇报;登上栖灵塔,察看古城控制建筑高度决议实施情况;考察瘦西湖清水活水工程,详细了解我市治水治气决议实施、古城保护等情况。随后,李小敏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我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县(市、区)和乡镇(街道)人大以及省人大代表的工作汇报和意见建议,对我市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这项工作予以充分肯定,认为扬州思想统一、步调一致,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人民群众关切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尤其在推动生态环保、古城保护等方面积极探索,形成了比较好的做法经验,构建了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大积极组织、各方支持配合的良好格局。

  李小敏强调,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的重要途径,是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法行使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重要形式,体现了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根本原则、人民当家作主这一本质特征、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方略,要充分认识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重要意义,更好地把这一职权行使好,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要求,稳妥把握、积极推进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要紧扣重大事项,抓住全局中的重点,抓住重点中的关键,保证中央和各级党委重大决策有效落实;要注重及时有效,涉及议题要具有迫切性,作出决定要显示及时性,决定内容要体现确定性;要加强协调对接,建立完善制度机制,增强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主动性、计划性。希望扬州在科学制定目标、完善工作机制、丰富实施形式、增强可操作性、扩大群众有效参与和提高实效性等方面积极探索、深化实践,为全省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提供更多更好经验。

  夏心旻就我市人大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情况作工作汇报。他表示,长期以来,在省人大常委会的有力有效指导下,我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实践,2000年以来共通过实质性决定决议51项,努力打造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扬州品牌,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体现在健全完善制度,规范有序行权;聚焦关键重点,决定重大事项;严格跟踪督查,力促落实落地。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有关精神,增强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前瞻性、计划性、科学性,加大对决定贯彻执行的监督力度,在新的起点上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市委常委、秘书长韩骅,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王炳松,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晓明参加活动。(邹平 世春)

(责编:黄竹岩、张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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