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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实事|连云港网友留言后,迟到5年的不动产权证办成了!

黄启源
2021年12月16日11:11 | 来源:人民网-江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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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截图

“真真能为民办事的好平台。”近日,江苏连云港海州区朐阳街道孔望山社区居民王洪为办到“久违”的不动产权证后,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发了感谢信

这是一套本属于王洪为父母的拆迁安置房,遗憾的是父亲2014年在拆迁安置期间去世,由此形成了一系列房产证办理的难题。父亲去世后,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上只有其母亲一个人的签字。

2016年,安置房建好后,王洪为为父母这套拆迁安置房缴纳了房屋差额款。但是,由于房屋差额款缴款签字和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上的签字不一致,又没有办理遗产继承公证,导致在安置房买卖合同变更上遇到障碍。

王洪为从海州区不动产交易中心了解得知,办理安置房买卖合同变更还需要提供一份证明,证明其父亲去世后没有及时公证变更原房屋所有权人。找到了问题所在,困难依然重重。因为这份证明涉及其所在街道、公证部门、住建部门、税务部门、拆迁指挥部(已撤)、开发公司(公司名称已变更)等。只有这些部门和单位都签字盖章后,证明才能生效。

多方咨询求助无果,这成了王洪为一家多年来的“心病”。今年4月份,王洪为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进行了反映。让他没想到的是,这样一条留言让事情很快有了转机,“3天后,街道就和我联系协调推进了。”

朐阳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李乔鹏跟踪参与了该留言办理的整个过程。李乔鹏告诉人民网,海州区信访办第一时间将王洪为的留言转到街道,“区委和街道负责人都很重视,要求尽快解决王先生的难题。”

破题重点就在于上述“证明”,朐阳街道逐一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证明办好后又帮王洪为约了公证处加急办理遗产继承公证,将安置房买卖合同户主变更到王洪为和其母亲名下。正常缴税之后,今年11月23日,王洪为如愿拿到了期盼已久的产权证。 

(责编:张妍、吴纪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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