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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3月起在沪苏VTS覆盖水域航行船舶只需报告一次船位

仅限110米以上非重点监管船舶 不免除通过大桥等水域报告义务

2021年12月29日09:45 | 来源:人民网-江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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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吴淞海事局VTS中心,长江口进出船舶VTS监管主要由该中心承担。曈暚摄

12月28日,上海海事局、江苏海事局联合召开发布会,宣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沪苏海事将试行船舶“一次性船位报告”制度,届时沪苏VTS(船舶交通管理中心)覆盖水域110米以上航行船舶将实现“一次报告 全线畅通”,预测每年直接受益船舶将达20余万艘次。

具体而言,“一次性船位报告”实施后,航行于该水域的上行船舶仅需在长江口向吴淞VTS中心或洋山VTS中心报告一次船位,下行船舶仅需在江苏上界(长江#158浮)报告一次船位。除必要的核对点和动态报告外,中间航行时无需重复报告。

不过,根据《上海海事局 江苏海事局关于试行VTS覆盖水域船舶“一次性船位报告”的通告》,享受“一次性船位报告”待遇的仅限长度在110米以上的船舶,其中重点监管船舶,如客船、试航船、载运危险货物船舶、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运输船、载运钢材货物船舶等不适用该规定。同时,适用“一次性船位报告”的船舶,也不免除VHF守听的义务,以及通过大桥等特殊水域时的相关船位报告义务。

据了解,长江沪苏段船舶流量大、船舶种类多、航线密集,沪苏两地海事部门为更好地监管服务管辖水域内船舶,共设立8个VTS中心,2020年共接收船舶报告超过209万艘次,实施信息服务约230万次。上海海事局副局长吴红兵说,在此之前,船舶在VTS覆盖水域航行时,每次通过船位报告线,都需通过甚高频电话(海上通信联系信息交互的主要手段)向当地VTS中心报告船位,既占用船舶驾引人员的时间和精力,又占用宝贵的甚高频资源。为简政放权、优化服务,便利船舶船员,上海海事局与江苏海事局打破区域边界限制,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建立沟通合作机制,最终实现了沪苏VTS船舶“一次性船位报告”,这也是推动长三角区域海事监管一体化的一项重要举措。

江苏海事局副局长王士明说,“一次性船位报告”制度实施后,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船舶驾引人员的工作量,驾引人员可以更好的关注通航环境和航行操作。船位报告的减少将释放更多的甚高频资源,VTS中心对船舶的安全信息提醒,船舶与船舶之间的避让沟通、水上搜救应急通讯将会更加顺畅。“这也是监管方式的一个改变,从被动接收转变为主动服务。”王士明说,“一次性船位报告”实施后,上海海事局、江苏海事局将主动通过船舶自动识别系统等信息化手段获取船舶名称、船长、吃水、目的港等基础信息,通过VTS系统实时掌握船舶位置、航速、航向等动态信息,为船舶提供精准的信息服务、交通组织服务和安全保障服务。

近年来,上海海事局和江苏海事局为推进长三角区域海事监管一体化做了很多探索。制定了《长江上海江苏段水上交通管制联动机制》,明确了联动水域、联动情形、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共同加强应急联动和恶劣天气防控,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开展《沪苏VTS区域一体化运行机制》课题研究,提出了构建沪苏VTS区域一体化运行机制的解决方案。试点沪苏一体化船舶交通组织项目,推行沪苏船舶进出长江一体化交通组织,实现长江干线或主要港区大型海轮“直进直靠、直离直出”的高效模式,进一步释放长江12.5米深水航道黄金效能。(曈暚) 

(责编:唐璐璐、吴纪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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