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京12月3日电(耿志超、翟玉标)近日,人民网从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盐城一家国资企业盐城市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违法占地,被罚款945268元。
盐自然资罚〔2020〕1号处罚公告显示,盐城市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未经批准,违法占用107786平方米土地进行盐城市铁路综合客运枢纽道路工程等项目建设,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给予该公司责令退还违法占用的土地107786平方米和罚款945268元两项处罚。
人民网从爱企查了解到,盐城市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2日,注册资本50,000万元,属于国有独资企业,盐城市人民政府是其唯一股东。经营范围包括铁路基础设施、铁路产业项目的投资、运营;盐城市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和资本运作;物业管理服务;酒店管理;建材、通用设备批发、零售。
盐城市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外投资3家公司,分别是盐城市滨海港铁路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盐城市大丰港支线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盐城市新盐铁路枢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盐城市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陈日晓,同时也是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