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苏网讯 一名男子在醉酒后骑一辆电动自行车,一路晃晃悠悠行驶并两次冲向逆向车道,结果与迎面正常行驶的一辆轿车相撞,导致其胯骨骨折、右胳膊脱臼、嘴部缝了8针,并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2月23日,徐州鼓楼交警依法对该起事故做出责任认定,认定该电动车驾驶人负全责。
监控显示,当天下午3点多钟,魏某驾驶一辆电动自行车行驶至徐州市鼓楼区奔腾大道与徐运新河路口时,一路晃晃悠悠东倒西歪,期间先后两次在逆向的机动车道行驶,最终在逆向车道撞上了对向车道正常行驶的一辆轿车。
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并通知120将电动车驾驶人魏某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同时,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取证。之后,民警又来到医院,发现电动车驾驶人魏某一身酒气,依法对魏某进行抽血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93.4mg/100ml血液,属于醉酒驾驶。
而该起事故,造成驾驶人魏某胯骨骨折、右胳膊脱臼、嘴部缝了8针,并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2月23日,徐州鼓楼交警依法对该起事故做出责任认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魏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同时,魏某因醉酒驾驶非机动车,交警还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编辑/梁瑄)